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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劳动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东营有关单位:
为发挥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促进劳动力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更好地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经调查测算,现将目前我市170个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发布,并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这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是在对生产经营正常的用人单位和劳动力市场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职位2004年在岗职工全年工资收入,参考2005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经过对相关数据汇总、整理形成的。调查涉及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等十大行业。调查样本分布在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工资指导价位共分企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后勤岗位、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岗位、商业和服务业岗位等五个大类。在对部分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进行了抽样调查基础上,形成了125个主要职位(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反映的是各职位(工种)的职工从企业获得的全年劳动报酬总额。各个职位(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分别以“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个档次发布:高位数一般反映经济效益较好企业的价位水平,低位数一般反映经济效益较差企业的价位水平,中位数则反映一般水平。
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的报价,确定了45个主要职位(工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和劳动力市场即时交易价位。
工资指导价位是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的指导性信息,不是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不具有强制性。
二、用人单位可以本指导价位为基础,根据各职位(工种)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者的实际贡献以及企业效益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
三、各职位(工种)日工资指导价位为该职位(工种)月工资指导价位除以20.92天;小时工资指导价位为该职位(工种)月工资指导价位除以167.4小时,同时非全日制用工还应考虑单位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
四、劳动力市场价位在制度建设、调查方法等方面还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方面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请及时向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科反馈。
附:东营市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